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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日,上市公司*ST步森发布公告说,五名股东称“赵春霞领导的董事会无力扭转上市公司经营恶化的局面,董事长赵春霞本人跑路”。

根据*ST步森7月份之公告,今年6月,5名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罢免几名董监高,其中就包括*ST步森董事长赵春霞,以及*ST步森总经理封雪。但此请求随即被*ST步森的董事会否决。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封雪称:董事任期为三年,如果在三年里没有失误或重大事件时,是不能无端地去罢免她的职务的。

 

*ST步森公司董事会能否狙击提案?

根据*ST步森《公司章程》的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另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因此,如果现任董事会执意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那么以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为代表的股东最快可以在其提交通知之日起60日内自行召集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能否无端免去*ST步森公司董事职务?

*ST步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这也是封雪所述不能免除其职务的理由。

 

但封雪的认知显然是错误的。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法学理论一直认为股东会有权无故解除董事职务。

首先从司法实践上看: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的指导案例10号,即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中认为,董事会有权无因解除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在“金国权诉上海乙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案(案号:(2009)浦民二()初字第7985号)”中,法院亦认为股东会有权无因解除董事职务。

其次从法理分析,现行《公司法》已经删除原《公司法》该条规定中“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的内容,此立法变化已充分表明了现行《公司法》将任期届满前解除董事(职务的权利完全赋予了股东(大)会,据此在任董事在200611日实施后已不再拥有保证其任期届满的既得权利,其任期可以通过股东的适当表决而被取消。

 

 

综上,*ST步森之董事会否决部分股东提案是完全错误的,相信不久交易所会就此事出具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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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立团

柏立团

26篇文章 161天前更新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景德镇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任职于上海复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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